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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1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信息来源:审计署 发布日期:2022-01-06


2022年1月6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侯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署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审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对审计反映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会前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高度肯定2021年工作,对2022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2021年,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总体上看,在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方面取得新成效;在塑造审计职业精神、增强专业能力方面取得新提升。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十四五”审计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管理、审计整改等关键环节,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部署要求更加细化、实化、制度化。各省党委审计办认真落实中审委办公室工作要求,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审计办职责,细化落实“十四五”国家审计规划,做实党委对审计整改的领导责任。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心怀“国之大者”,着眼于审计工作“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开展审计监督。1月至11月,全国共审计6.1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040多亿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9900多项。主要工作包括: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和项目落实落地,深入开展重大政策和重大投资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深入揭示重大经济风险隐患;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审计力量下沉基层;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着力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加强权力制约和反腐倡廉,严肃查处重大问题线索;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审计署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指出,上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在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信任支持,在于广大审计干部的奋力拼搏和无私奉献。回顾一年来审计工作,主要有4点体会:第一,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统领;第二,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是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看家本领;第三,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实现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第四,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是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这4条辩证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之中,共同形成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今年的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2022年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上来,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审计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审计落实“稳”的要求、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不能削弱审计力度或者不如实报告问题,恰恰相反,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提前揭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审计最大的“稳”,进而通过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来保稳维稳促稳。2022年各级审计机关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在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方面迈出新步伐。落实好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相关规定,全面体现“集中统一领导”的审计成果;加强对下指导、坚持上下联动,继续统筹全国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在教育、医疗、养老、三农、住房等领域开展审计,体现“集中统一”新作为;持续完善和改进“全面覆盖”审计方式,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防止“破窗效应”;立足“权威高效”,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维护审计声誉;健全完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继续在发挥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方面作出新贡献。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主责主业,保持工作定力,恪守权力边界,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要围绕宏观政策要求深化财政和金融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重要减税降费举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等情况。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开展各项审计,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瞪大眼睛、明察秋毫,首要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会计信息失真、重大生态损毁等突出风险,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围绕微观、结构、科技、改革开放等政策要求开展相关领域审计,紧密结合经济监督职责定位,对微观政策、结构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涉及的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助企纾困相关措施、科研资金管理使用、节能减排、重大区域规划等情况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从改革的角度发现问题,深入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以改革的思维提出改进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要围绕社会政策要求开展民生审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的为民情怀。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促进干事担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风险防范,以及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对其中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三是继续在审计自身建设方面再上新台阶。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从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从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培养能查能说能写本领。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让青年干部到审计一线历练,多参加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增强能查本领;练就用简练语言表达清楚观点和立场的本领,始终做到文明审计,以理服人,同时要充分听取意见,学会换位思考,增强能说本领;要在审计成果利用上投入更多精力,努力提升审计成果撰写水平,增强能写本领。三要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好新修订审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审计法,这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审计的一件大事。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审计人员更加自觉地依法审计,恪守权力边界。四要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改进审计管理。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导向,全面梳理优化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加快普及审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落实质量分级负责制,层层压实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要抓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推动各级审计机关提升审计质量。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从严管理审计队伍,是审计机关的光荣传统。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广大审计干部要坚持正确审计政绩观,坚持“三严三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慎重决策、慎重用权,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

会议号召,全体审计人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应邀参加会议。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京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城市审计厅(局),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博物馆、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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