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12月19日)
1.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自查自检及部门工作总结;
2.完成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吉宁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4.第六工业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5.完成招待所维修项目的结算审计;
6.基建维修和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核;
7.物资采购项目验收审计监督;
8.完成2021年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