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9月22日)
1、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完成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填报并上报;
3、完成几个维修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4、完成计算机等级考试监察;
5、维修、改造、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
6、物资采购、招标及设备设施验收的监察工作。